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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予以印发,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科学的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科学体系、核心要义,推出一批既有深度、又有分量,既有理论说服力、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15 项,年度项目拟立80 项,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的人员,不得申报2022 年省研究中心项目。2022 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和高校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严格把关,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研究价值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2022 年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完成时间均为20245 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须于2023 6 30 日之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或《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2000 字以上)。

2)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3 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或在CSSCI 来源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1 篇或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不少于2 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 来源期刊发表不少于1 篇)。

3)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六、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526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清单:各申报人务必于526日前将电子版的《2022 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科邮箱skcxm@hqu.edu.cn省委宣传部将据此初审教师是否可以继续提交后续申报材料,未按期报送清单的申报人无法继续申报。

2.614日前,提交所有申报材料:1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1份。(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2)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

上述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附件标题注明“申报人+附件名称”。

社科处联系人:严雪,联系电话:0595-22693632;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


附件: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指南

    2.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

    3.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4.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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