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目录
1.新发展阶段福建增长潜力评估和对策研究
2.加快推进我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对策研究
3.加大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研究
4.加快我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研究
5.气象服务新福建建设路径与政策研究
6.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跟踪与发展研究
7.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8.推进福建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创新研究
9.我省自贸区对标CPTTP规则实施制度型开放研究
10.关于自贸区赋能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研究
11.闽台高品质生活指标对比研究
12.我省台胞家庭福利政策研究
13.平潭探索全域城市化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的研究
14.探索与台湾地区规则衔接、机制融合的制度安排研究--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建设
注:所申报的课题题目必须与所发布的课题目录中的题目完全一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申报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的须征得拟参加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承担者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
2.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一项,凡超限申报均为无效申报。
3.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由学校统一审核盖章。
三、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于2022年5月中旬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fjdrc.org.cn/)上公布。
四、课题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和合作形式
1.研究期限:2022年8月31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2.最终成果形式:阶段性研究成果为4000字以内决策咨询报告1份,最终研究成果为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1份。
3.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根据课题合作研究完成质量和情况,确定未来长期合作对象,并在下一年度根据需要继续开展合作研究。
五、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课题获立项拨付经费3万元。结项评审时,课题成果被评为优良的,予以结项和拨付剩余2万元经费;课题成果被评为合格的,予以结项,剩余的2万元经费不予拨付;课题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剩余的2万元经费不予拨付。
六、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1.《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课题申报人请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智库平台建设科(泉州校区杨思椿201,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4),同时电子版以“姓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kczk@hq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美卿,联系电话:0592-6161801。
附件: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