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按期结项率,有效盘活校内科研经费,根据《华侨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华大科〔2015〕14号)、《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华大财〔2019〕25号)以及《社科处落实“过紧日子”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逾期未结项的华侨大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校基金项目予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以及之前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的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校基金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21年1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3)及有关结项材料,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项申请,或结项申请未通过,则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目,由学校统一收回剩余经费并终止拨付预留经费;被撤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校级项目。已结项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合理地使用项目剩余经费。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所主持项目的结项工作。请相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项工作,并督促本单位其他所有在研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三、社科处联系方式
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项目
王蔚虹,联系电话:0592-6161800
电子邮箱:skcqnxz@126.com
2.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
刘小雯,联系电话:0592-6161800
电子邮箱:skcjd@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个人项目结项审批书
2.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成长工程团队项目结项审批书
3.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