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打造高水平“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决定启动2021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撰写的、未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
2.学校退休教职工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作为成果尚未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
3.申报者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造假、剽窃等学术失范行为,且书稿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和创新性。
4.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的完全所有者。
5.书稿类型必须为:专著,字数要求在20万字以上。教材、工具书、编著、论文集、译著、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及不公开发行的图书等不属于本专项计划资助范围。
6.书稿须符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附件1)要求,且须标注“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
7.已获本专项计划资助且尚未结项的教职工不得申报。
二、资助方式
1.作品出版字数在30万字之内部分,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受资助者无需支付;作品出版字数在30万字以上部分,受资助者按每1万字增加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版社支付出版成本。
2.书稿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出版成果统一纳入“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三、申报、立项和著作评审、出版程序
1.申报者提交3份完整打印的“齐、清、定”书稿(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及出版审核意见表至社会科学研究处,由社会科学研究处组织送审;无需提交电子版。
2.社会科学研究处经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3名校外专家匿名评审。3名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中,有2名及以上的意见为“推荐出版”的,经校内公示后,由社会科学研究处立项资助出版。反之,则不予资助出版。
四、结项
受资助著作出版后,受资助者须向社会科学研究处提交《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结项书》及样书5本用于存档和结项。
五、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者需于2021年11月1日17:30前报送纸质书稿一式三份及《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审核意见表》一份(附件2)至社会科学研究处。
联系人:刘小雯;联系电话:0592-6161800;联系邮箱:skcjd@hqu.edu.cn。
附件:
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
2.《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审核意见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