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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予以印发,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开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为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本年度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公开申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所有项目均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15项左右,年度项目拟立10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重大项目须按照课题指南的选题原题申报,年度项目可在选题方向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人员,不得申报2021年项目。2021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教育部立项项目的人员,已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不能再申报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并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有优势、有特色的项目推荐上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2021年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完成时间均为20234月(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预期成果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结项要求如下:(1)重大项目须于2022331日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刊发1篇理论宣传阐释文章(2000-4000字)。(2)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2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1篇。(3)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六、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820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清单:各申报人务必于820日前将电子版的《项目申报清单》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科邮箱skcxm@hqu.edu.cn省委宣传部将据此初审教师是否可以继续提交后续申报材料,未按期报送清单的申报人无法继续申报。

2.929日前,提交所有申报材料:1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1份。(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2)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6份。

上述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附件标题注明“申报人+附件名称”。

社科处联系人:严雪,联系电话:0595-22693632;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


附件: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指南

     2.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清单

     3.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4.2021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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