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结合起来,围绕总书记在闽考察讲话提出的“四个更大”新要求等主题,深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我市建设“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当好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力军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项目管理
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分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两大类,以应用研究为主,重点支持结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相关的应用对策研究,鼓励社科界在服务党政部门决策中出精品。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突出重点,控制数量,提质增效。
应用研究提出选题条目,具体见《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1年课题指南》(附件1)。鼓励申请人从《课题指南》中选择课题作为研究内容(所拟课题须围绕命题方向的核心内容,以泉州的实践为研究对象),要求与相关党政部门开展合作,以调研报告为成果形式。
基础研究不提出具体选题条目,由申请者根据我市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行设计合适的题目。
本年度继续设立党政部门及国有企业应用对策研究专题。有关课题的出题单位(列在题目之后)将为课题调研提供便利,形成的研究成果(形式应为调研报告)应直接为出题单位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有意申报者可在申报期内主动与泉州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了解出题单位对相关课题的具体要求,以作针对性的课题设计。
课题管理的其他要求可参照《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见泉州社会科学网,请各单位通知有关科研人员认真对照《管理办法》填写申报材料,应特别注意其中的强制性规定。凡不符合《管理办法》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也不再退回修改。
三、申报条件
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含)学位;不具备该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所承担的国家、省、市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已完成(不含委托课题);所申报(承担)的国家、省、市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被处罚期限已满;
(五)重大项目、委托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六)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参与者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七)课题参加者必须实际参与课题研究,当年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的申报。已作为项目申报人的,最多只能再参与1个课题的申报。
(八)鼓励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选题建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或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研究课题。已获得市(厅)级或以上(含)社科项目资助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应使用指定的《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3),上交的纸质材料均按双面打印。
材料包括:1.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其中《课题论证活页》的“通讯评审意见表”应单独作为最后一页;2.电子版《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1份,命名方式:单位+申报人+课题名称+附件名称。
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应完全一致,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二)本年度课题申报期自即日起至6月10日止,各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电子版按要求重命名后发到项目科邮箱。
联系人:严雪,联系电话:0595-22693632;电子邮箱:skcxm@hqu.edu.cn;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
附件:1.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1年课题指南
2.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申请书
3.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2021年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