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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研究”项目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福建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近期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研究,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的研究阐释,力争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为配合中国社科院的项目研究,省委宣传部拟立项一批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年度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现将项目申报工作及项目研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的主要任务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研究”主课题和11个子课题(附件1),配合中国社科院的研究工作,提供相关研究素材和前期研究成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中青年学者;

2.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尚有省级以上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我校最多可推荐3个项目

3.项目申报必须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研究”主课题和11个子课题的原题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具备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已完成一定程度的前期研究成果。

三、项目负责人的义务及权利

1.配合、参与中国社科院承担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研究”的重大项目研究,及时提供课题研究需要的研究素材,并做好项目研究的相关联络和服务工作;

2.20224月完成项目研究,将所提供的研究素材汇总成一份完整的研究报告;

3.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研究”的重大项目课题组成员,通过参与重大项目研究,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研究能力;

4.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将为表现优异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更多理论研究和宣传平台,推动中青年优秀人才的成长。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动员认真负责、有较强研究能力、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中青年学者积极申报项目,并做好申报项目的初选工作,把体现我校研究优势和特色的项目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专项课题)纸质版一式4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word)和《2021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报清单》(excel)的电子版发送至skcxm@hqu.edu.cn

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26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严雪,0595-22693632


附件: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研究”项目选题

     2. 《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专项课题)

     3.2021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申报清单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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