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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

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规办[2019] 16 号),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华侨大学生活哲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扣各基地凝练的年度选题,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具有理论高度、实践价值,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选题

华侨大学生活哲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通过讨论,确定2019年度重大项目的研究选题如下:

1. 毛泽东生活主体观研究

2. 马克思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研究

3. 基于大数据的消费与生活幸福感问题研究

4. 数字时代青少年的网络安全与参与文化研究

5. 食品与住宅:马克思的公共生活问题理论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类别为基地重大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

2.允许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基地应与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签定项目研究合同。

3.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相关部门的除外)。

4.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5.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7.《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附件3)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8.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专著、论文集、研究报告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3.所有项目成果在期刊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作决策咨询参考时必须注明基地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否则不予确认。项目成果为专著公开出版的,必须注明基地名称及资助项目号。即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科规划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资助”(英文出版的研究成果注明:Major project funding for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base in Fujian province social science planning)及项目编号。

五、组织实施

1.评审立项。评审须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附件4)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请申报人填写《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13份,及《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5份,申请书和活页均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材料报送。请务必于20191114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社会科学研究处。(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主楼1713;泉州校区杨思椿楼201),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skcjd@hq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陈俊源,周新原;联系电话:0592-6161800;生活哲学研究中心联系人:王福民;联系电话:18959266772

六、其他事项

1.强化监督。基地重大项目是省社科规划项目主要类别之一,基地和依托学院要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立项程序严谨、公平公正。省规划办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2.加大宣传。基地要加大对基地重大项目的宣传力度,积极吸引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切实增强基地的开放性。


附件:  1.《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

2.《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实施细则(试行)

4.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华侨大学生活哲学研究中心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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