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是为调动全国各方面研究力量、服务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而开展的省部级课题,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2019年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对策研究(见附件),具体题目自拟。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内容,确定1个研究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2.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科研课题:(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课题相关工作5年以上。(3)有不少于三人参加的课题组。
3.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课题。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在职人员须从所在单位申报,兼职人员申报课题不予受理。
三、申报书
1.项目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2019年8月制)》(以下简称《申报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报项目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字数超过规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四、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
五、研究期限
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应于立项当年度11月底前完成结项。
六、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
课题负责人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结项成果,字数不少于1.5万字。
2.成果摘要
课题负责人需提供结项成果摘要,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七、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项目申报者须于2019年9月26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8份(A3双面,中缝装订)至社科处,电子版材料由社科处统一扫描报送。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宏观决策课题申报书.docx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