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20〕87号)文件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21年开展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此次收回范围是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结题且在2018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结余资金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具体要求及其他事项(见附件1),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含参与)(见附件2)。
联系人:李雪芬,联系电话:0592-6161213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2.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