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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泉州市科技局启动2019年度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19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支持的重点领域、方向及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根据泉州市科技局要求,本批项目仅支持我校泉州校区理工科学院申报。可申报的类别为:

(一)“农业及社发领域”中的“现代农业科研项目”;

(二)“科技合作专项”;

(三)“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新版泉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此为临时访问地址,正式域名生成后将另行通知)http://61.131.58.32:84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一)网上申报。

12018年度已在新版系统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首次使用新系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向本学院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2、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将填写完整的申报书(附件2word及其他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61518:00,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学院于该日期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

(二)材料报送。

1、学校审核并经泉州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

2纸质材料一式4。其中,申报书均须为原件,附件材料至少一份为原件,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请各学院于2019710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uangpeilin@hqu.edu.cn

三、其他要求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及筹措方案,除泉州市资助资金外,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其余项目资金并保障按时到位。

(五)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六)资助金额超过50万(含)的项目需经过答辩评审。

(七)除指南另有规定的外,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99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八)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黄沛琳,0592-6161216

附件:1.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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