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教育管理研究项目;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项目;统战工作研究专项;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
2.每个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二、选题范围
1.“教育管理研究项目”、“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进行基础理论研究,也可针对华侨大学教育管理、思政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进行应用研究。申报选题根据自己所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自行拟定,研究要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2.“统战工作研究专项”、“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2),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围绕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设计具体研究选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教育管理研究项目”主要面向我校党政管理系列人员;“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项目”主要面向我校党务工作者和辅导员系列人员;“统战工作研究专项”面向我校全体教职工;“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主要面向我校从事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工作的辅导员和党政管理系列人员。
2.“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申报者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申请者须有2名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3.项目申报者最多只能申请1项、参与1项;参与者本年度最多可参与2项;每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
4.凡有在研的校内外项目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统战工作研究专项”除外)。
四、结项要求
1.各类项目执行期限均为2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2.基础理论研究的结题须在有C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相关文章至少1篇;应用研究的结题须结合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对学校或部门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行性的专题调研报告,供学校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3.校基金项目研究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著、论文及成果报道等,均应单独标注“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该项目资助的成果进行项目结题、成果汇报、登记与宣传。
五、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者须于2019年5月20日前提交《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1份和《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4-5)一式6份到社科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skcxm@hqu.edu.cn。
附件:1.华侨大学2019年统战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华侨大学2019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课题指南
3.《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年版)
4.《华侨大学校基金基础研究项目论证活页》(2019年版)
5.《华侨大学校基金应用研究项目论证活页》(2019年版)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