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优秀研究成果奖(旅游类)的评奖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文化和旅游局优秀研究成果奖(旅游类)的评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本年度的申报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时间
我校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纸质申报书接收时间至9月25日17时截止,网上申报地址链接:http://124.205.136.218: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二、注册、申报步骤
网上申报首先进行个人注册,申报人网上申报须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
三、申报要求
(一)评奖范围
1.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领域的学术著作;政府决策报告;有开创性并有实践效果的工作方案;学术论文;旅游规划成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由三位正高级旅游学者书面推荐的可不受以上限制)等,均可申报参评。
2.学术成果参评的作者,其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是探讨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
(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
(3)教材要求为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由三位正高级旅游学者书面推荐的可不受以上限制)。
(4)其他类别参评成果须有实际采纳机构和证明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
(5)申报参评的著作、教材、学术论文以外的成果,必须经过有关方面的科学论证,并提交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要求
1.各申报人须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至系统,由社科处登录申报系统统一进行审核。未经我处审核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申报人须在社科处及文化和旅游部优秀研究成果(旅游类)评奖秘书处资格审查均通过后,才可打印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成果材料。未通过秘书处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3.各申报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及word版电子文件
(2)专著类、教材类参评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5份;论文类、研究报告类参评成果可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论文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内容、封底,装订成册)。
如参评成果为英文,须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中文摘要一式6份及word版电子文件。
(3)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5份。
4.各申报人须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送交社科处,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成果管理科邮箱:skccg@hqu.edu.cn。
联系人:韦潇祎 黄健0595-22693731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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