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的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和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的研究咨询报告(研究咨询报告不受上述时间的下限限制),已申报过前六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五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者认真填写《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见附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此外:
1.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2.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方式及时限
请各相关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018年6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杨思椿科学馆201),并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发至社科处成果科邮箱:skccg@hqu.edu.cn,发送邮件的主题和文件名请标明:“xxx第七届钱端升奖申报材料”。经社科处初审,汇总盖章并报送。
联系人:韦潇祎 黄健0595-22693731
附件:《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华侨大学社科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