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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见附件1)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此次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三、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院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见附件3),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院应从严审核把关。下半年,省教育厅计划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四、结题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需符合当时填报申请书时所要求的结题指标,论文必须是已见刊的且须标注“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科研课题“xxxx”(项目编号:xxx)”字样;未标注的论文,不认定为结题项目的成果。

五、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送经财务、学院签字盖章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和佐证材料(成果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的顺序装订)各一式2份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雪,电话:0595-22693632

附件:1.华侨大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到期项目一览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