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的通知精神,省社科规划办决定从2018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清理力度。具体安排如下:
2012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8年9月15日;
2013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5月15日;
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2月15日。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至我处。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届时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集中精力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附件:华侨大学2012-201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docx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