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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和结题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项目120项,应结题项目51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基金委提供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上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页“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栏目查阅),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并提交。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批准结题自通知发布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于2018年1月13日前提交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进展报告填报内容包括:“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以及“研究成果”,如有图片表格等内容统一在“附件”内容中添加;请较为详细的填写项目的进展情况。

3、项目成果必须通过“成果在线”系统检索导入研究成果上报。项目负责人可通过ISIS系统直接链接登录“成果在线”系统后,即可检索、收集论文或专利成果,并选择与项目相关的成果导入进展报告。

4、填写注意事项:

(1)“重要研究进展”处应说明主要研究进展,而不仅仅是研究内容,在规定字数内尽量详细;

(2)研究成果若没有论文发表,请在“重要研究进展”处详细说明研究进展情况;

(3)已发表相关论文请上传至“研究成果”项;

(4)附件请提交体现实质进展的数据或论文或图片。

二、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报告》的说明有关要求进行填写(详见附件2)。“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4)的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电子化后的附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提交给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结题/成果报告》由摘要、正文、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等组成。

3、《结题/成果报告》中“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审核盖章。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和汇总表,项目负责人可用本人账号登陆学校财务系统查询。关于决算审核请联系财务处:0595-22690266,邮箱:cwczhk@hqu.edu.cn。为保证结题报告的经费开支数据与学校年度收支报告相符,所有项目执行期到2017年12月的项目,开支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请尽快完成已支付经费的报账手续。

4、电子附件目录和电子附件材料:在电子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5、电子版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财务处审核盖章后方可提交电子版)

6、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

科技处联系人:李雪芬6161213

邮箱:kyclxf@hqu.edu.cn

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03室或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10室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清单

2.填报说明(2016年版)

3.结题/成果报告填写说明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