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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申报2017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政法工作和法治实践,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省社科规划办受省法学会的委托,现将省法学会10个研究项目列入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

1.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研究

2.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3.社会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问题研究

4.司法责任制及其相关配套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6.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研究

7.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研究

8.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9.“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10.自贸区建设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11.涉台法律问题研究

12.民法分则立法问题研究

13.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开发法律问题研究

14.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15.金融风险防控法律问题研究

16.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17.惩治和预防新型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18惩治和预防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问题研究

19.校园欺凌和暴力社会化防治研究

20.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法治实践中的运用研究

项目申请人须根据上述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强度

1.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拟立项10个,为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2.省法学会将同时从申报此类项目中未获立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中择优确定10项,作为省法学会年度重点项目(我校认定为市厅级),每项资助1.5万元。项目申请人是否愿意,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一并明确注明。

三、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期限为2018年9月30日。

四、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项目组团队时须征得本人同意;组建项目组团队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

2.省法学会专项注重研究的实证性、时效性和决策咨询

性,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设计、调研论证、成果内容等方面予以充分把握和体现。

3.截止2017年10月27日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社科年度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材料已报送的除外)。

六、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请者须于2017年11月7日前报送《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至社科处,《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xm@hqu.edu.cn

附件:《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法学会专项申请书》.docx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