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研究基地: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基地建设期满后,应向教育厅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申请验收。我校有3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已经或者即将建设期满,现就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验收基地
截至目前,我校有3个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期满,将申请验收。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这3个基地将分两批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3月分期验收。
(一)第一批验收单位
中国海外发展研究中心(批准建设日期2015.2.1;承担单位: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
(二)第二批验收单位
1、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批准建设日期2015.11.30;承担单位:法学院)
2、旅游安全研究中心(批准建设日期2015.11.30;承建单位:旅游学院)。
二、验收要求和步骤
1.各基地需对照之前提交省教育厅的《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认真总结两年来在任务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成果、硬件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
2.各基地准备两年来基地建设的科研成果、基地智库建设成果、基地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基地学术交流成果,并提供成果目录清单。相关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相应的基地。
3.各基地统计两年来基地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提供基地账户财务明细表。
4.各基地邀请本基地研究领域内的专家5-7名,并填写《基地建设项目验收会专家组名单建议》(附件2)。
5.各基地在准备就绪后,将以上材料提交社科处初审,社科处组织校内预检,并向省教育厅提交验收请示。
6.省教育厅同意后,正式进行基地的建设汇报、验收和实地考察。
三、相关材料提交
1.提交《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
2.提交以基地依托学院行文的基地验收请示和《基地建设项目验收会专家组名单建议》。
3.提交基地的经费使用明细表、基地迎评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有条件的基地请准备基地建设周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相关图片和影像资料,制作成果汇编和展板,供验收专家检查。
请基地依托学院认真组织基地的验收迎评工作,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验收时间
请中国海外发展研究中心于2017年10月27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交社科处。
请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旅游安全研究中心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交社科处。
通过初审、校内预检后,社科处向省教育厅提交验收请示,再确定具体验收时间。
联系人:周新原、陈俊源;联系电话:0592-6161800。
联系邮箱:skcjd@hqu.edu.cn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
2.《基地建设项目验收会专家组名单建议》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