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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研究基地: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基地建设期满后,应向教育厅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申请验收。我校有3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已经或者即将建设期满,现就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验收基地

截至目前,我校有3个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期满,将申请验收。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这3个基地将分两批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3月分期验收。

(一)第一批验收单位

中国海外发展研究中心(批准建设日期2015.2.1;承担单位: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

(二)第二批验收单位

1、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批准建设日期2015.11.30;承担单位:法学院)

2、旅游安全研究中心(批准建设日期2015.11.30;承建单位:旅游学院)。

二、验收要求和步骤

1.各基地需对照之前提交省教育厅的《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认真总结两年来在任务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成果、硬件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

2.各基地准备两年来基地建设的科研成果、基地智库建设成果、基地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基地学术交流成果,并提供成果目录清单。相关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相应的基地。

3.各基地统计两年来基地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提供基地账户财务明细表。

4.各基地邀请本基地研究领域内的专家5-7名,并填写《基地建设项目验收会专家组名单建议》(附件2)。

5.各基地在准备就绪后,将以上材料提交社科处初审,社科处组织校内预检,并向省教育厅提交验收请示。

6.省教育厅同意后,正式进行基地的建设汇报、验收和实地考察。

三、相关材料提交

1.提交《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

2.提交以基地依托学院行文的基地验收请示和《基地建设项目验收会专家组名单建议》。

3.提交基地的经费使用明细表、基地迎评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有条件的基地请准备基地建设周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相关图片和影像资料,制作成果汇编和展板,供验收专家检查。

请基地依托学院认真组织基地的验收迎评工作,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验收时间

请中国海外发展研究中心于2017年10月27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交社科处。

请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旅游安全研究中心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提交社科处。

通过初审、校内预检后,社科处向省教育厅提交验收请示,再确定具体验收时间。

联系人:周新原、陈俊源;联系电话:0592-6161800。

联系邮箱:skcjd@hqu.edu.cn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

2.《基地建设项目验收会专家组名单建议》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