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17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相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社科处的要求,文化厅暨福建省艺术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课题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社科处的要求,我处将对2017年度我校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进行检查(见附件1)。
二、项目负责人须于2017年9月26日前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2)一式3份到社科处,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xm@hqu.edu.cn。
附件:
1.2017年度华侨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在研情况表.docx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docx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