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家规划办公室于2017年5月发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7]第16号),在肯定项目承担者严谨治学优良学风的同时,提醒项目申请人和承担者积极防范和抵制学术造假。
现将通知进行转发,请项目申请人和在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共同营造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通知》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