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协关于组织申报“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的通知》(闽科协宣〔2025〕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要求
(一)研究内容。以籍贯或主要科技活动在福建的古代某一知名科学家(公元1911年之前)为研究对象(调研课题名称自拟,如“福建古代科学家——苏颂的史料采集与研究”),系统梳理考证该人物的时代背景、生平事迹,在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的系统性知识探索、实践创新及重要著作、技术成果或理论建树等历史资料,总结其成长成才特点、科技贡献及科学精神内涵,展现具有福建特色的古代科学家精神文化,彰显“闽人智慧”的科技维度。
(二)成果形式。形成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知名科学家的时代背景、生平事迹、科研活动历程、科技成就、成长成才特点、科技贡献、科学精神等方面,并提供与该课题相关的考证史料作为依据。
(三)完成时限。2026年5月前完成课题研究。
(四)成果归属。课题成果归福建省科协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有关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有关成果。
(五)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总资助项目数根据申报情况及专家评审结果确定。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及团队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坚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良知,加强学术自律,树立诚信意识,规范学术行为,弘扬严谨务实的文风。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课题团队年龄结构、专业结构、领域结构合理,具有开展“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的相关研究基础或条件。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方式
课题负责人自愿申报并填写《福建省科协“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其中“申请单位”是学校,“承担单位”是二级学院。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签字并在“承担单位”处盖学院(研究院)公章后交至科研院,《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术服务科邮箱xsfwk@hq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依萍、韦潇祎
电 话:0592-6167617
地 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办公室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9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科协“闽人智慧”科学家题材专项调研课题项目申请书
科 研 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