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运盛青年基金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与评选的函》(闽运盛基金〔2025〕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严谨科研作风;

2.在福建省理科、工科、医科、农科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较为显著,对福建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3.男性科技工作者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科技工作者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提名名额

提名渠道分为个人提名和单位提名。

个人提名:第十届省科协常务委员会委员拥有提名资格,每人可提名不超过1名候选人。

单位提名:科技工作者可通过各设区市科协、所属各省科协五星/四星省级学会或学校申报,且只能从一个提名单位报送。

通过学校提名的,提名材料由学院(研究院)统一报送至科研院,我校提名候选人不超过2名。通过其他提名单位提名的,请根据相应提名单位的通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核心的人才评价导向,坚持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成果评价导向。

2.开展“负责任”提名。各学院在推荐前应充分了解候选人的相关情况,保证推荐质量。

3.候选人的各项材料应简明扼要、符合事实、重点突出,不得涉密。

4.为确保公平,评委和提名单位(个人)信息在评审过程中严格保密。

5.拟获奖者名单产生后基金会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基金会发布奖励决定。

四、材料提交

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符合通知要求的提名单位或提名个人进行提名后方可申报。候选人必须完整填写《运盛青年科技奖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负责考察候选人的德、才、绩情况并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给出综合评价和材料审查意见。提名单位(个人)负责充分了解候选人及其科研成果的相关情况,给出提名意见。

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一)《运盛青年科技奖申报表》10份,以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所在单位”和“提名单位”盖章由科研院统一负责。

(二)《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1份,以A4纸打印,“工作单位”处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三)相关证明材料2套(封面和骑缝处均需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每套材料不得超过100页),按以下顺序以A4纸打印装订:

1.身份证复印件;

2.主要获奖证书;

3.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编委页);

4.主持的主要科研项目(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立项单位、结题验收情况等关键信息);

5.取得的主要知识产权(提交证书页和摘要页);

6.其他(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等)。

需要报送的电子材料包括:

1.《运盛青年科技奖申报表》Word格式文件;

2.《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的Word格式文件;

3.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

以上各项电子材料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请各单位于9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院学术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提名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学院(研究院)第二十九届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材料”命名发送至xsfwk@hqu.edu.cn。

五、工作联系人

科研院学术服务科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室 洪依萍 0592-6167617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15室 韦潇祎 0595-22693731

附件:1.运盛青年科技奖申报表

             2.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3.《福建运盛青年基金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运盛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与评选的函》


科 研 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