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5年度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分为“教育管理研究项目”“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项目”“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3个类别。
2.资助额度:每项资助经费为0.5万元,不列支劳务费、设备费、汽油费、过路费、电话费、网络费,可开支范围为业务费,具体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印刷出版、差旅以及购买办公用品等费用。
二、选题范围
“教育管理研究项目”“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项目”“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3个类别均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岗位实际,围绕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自拟选题开展研究,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者须为我校在聘在岗教职工。“教育管理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党政管理系列人员;“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党务工作和辅导员系列人员;“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专项”主要面向从事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教育培养工作的辅导员和党政管理系列人员。
2.申请人同批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批次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申报。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5人。
3.申请人无校内外在研项目。
4.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不能用已经获得立项的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本项目。
5.本项目申报期间,不受理往年项目结项事宜。
四、结项要求
1.结项成果形式分为论文、调研报告(两种形式均可,申请时无需选择)。
2.论文不少于4000字,研究成果须单独标注“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按规定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成果结题。论文须发表于具有CN刊号的刊物上,且论文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资讯检索。
3.调研报告须结合学校管理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对学校或部门工作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指导性的专题调研报告,供学校或部门决策参考。调研报告要有一定的数据或案例支撑,字数不少于1万字,且须提供查重率不高于20%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
五、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期2年(自立项通知下达之日起算)。根据研究实际情况,最多可再延长一年。
2.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撤项的,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3 年该项科研项目的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者须于2025年3月27日前提交《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1份和《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3份至两校区人文社科研究处(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同时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以“姓名+校基金项目”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xzxjd@hqu.edu.cn。
联系人:吝彦枫、王蔚虹,联系电话:0592-6161800。
附件:
1.《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申请书》(2025年版)
2.《华侨大学校基金项目论证活页》(2025年版)
科研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