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2025年度基地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旨在鼓励我校教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有较高显示度的研究成果,着力提升基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能力。
二、选题方向
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外交思想等领域自选题目开展研究。
三、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基地项目为校级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立项后,拨付50%首期经费。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聘在岗教职工。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2.申请人同批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批次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申报;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不能用已经获得立项的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本项目。
3.除科研启动费项目外,在研各类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4.本项目经费主要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根据有关要求,鼓励支持40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5.项目立项后,项目组成员不可增加或变更。
五、结项条件
本批次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根据研究实际情况,最多可再延长1年。
重点项目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组合不同类别成果结项:
(1)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刊发1篇被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认可的理论研究阐释文章;
(2)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名义或以学校名义在一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核心期刊刊发1篇或在二类A及以上级别中文核心期刊刊发2篇及以上研究阐释文章;
(3)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名义或以学校名义出版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相关学术专著1部,标注“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并注明项目编号。其中,受“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资助出版的专著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
(4)入选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或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主办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6篇及以上。
一般项目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组合不同类别成果结项:
(1)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名义或以学校名义在二类B及以上级别中文核心期刊或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和其它相关理论学术版面,2000字以上)刊发2篇及以上理论研究阐释文章;
(2)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名义或以学校名义在本科学报或者在设区市及以上党报党刊(报纸文章2000字以上,刊物文章4000字以上)刊发4篇及以上理论研究阐释文章;
(3)入选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或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主办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4篇及以上;
(4)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名义或以学校名义在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求是网、中国社会科学网官方网站发表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相关的原创理论文章(文章字数不少于2000字)4篇及以上。
既往已立项的校基地年度课题研究周期和结项条件可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六、成果要求
1.项目所产出的成果或专项研究材料,均应按照相应规定署名;以学术论文(在报纸上、网站上发表的除外)结项的成果还须至少标注“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并注明项目编号。未按规定署名、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本项目资助的成果参与项目结题。
2.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学术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后,不可再作为校内其他课题的结项成果使用,也不能再作为基地后期资助项目的立项依据。如团队成员参加本课题两个项目,则其每一个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项。
3.验收不合格或撤项的,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3年该项科研项目的申报资格。
七、申报材料报送
1.将《2025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 《2025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2025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xzxjd@hq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2025年习中心基地年度项目申报”;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至两校区科研院办公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吝彦枫,联系电话:0595-22696088。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
附件:
1.2025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项目立项申报书
2.2025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项目论证活页
3.2025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侨大学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清单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华侨大学研究基地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