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泉州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
(二)市级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 经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泉州”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黑名单;
2. 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 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
4. 有到期未验收项目;
(五)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限定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的申报项目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七)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八)泉州市科技计划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九)除指南另有规定的外,项目研发起始时间均为申报年度内的时间,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十)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一)已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使用新系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向本学院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二)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通过系统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原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已经停止项目申报受理)。
三、申报截止时间
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24:00之前,各申报单位须于该日期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研发经费投入材料:提供我校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二)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三)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
(四)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说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说明、奖励说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以上材料均应原件扫描上传。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杜慧敏、喻颖:联系电话:0595-22693679、0592-6161213;
(二)技术支持: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三)材料报送地址: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5室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5室。
附件:1.2025年度泉州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指南
2.各单位申报推荐汇总表
3.《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