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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华侨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创新,总结和表彰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果,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为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选范围

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本科、研究生及成人教育的教学成果。校内各单位、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反映十九大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风向标、指挥棒和信号灯,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等。重点为:

(一)在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等方面的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三)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革中取得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

(四)在服务地方经济,对接主导和特色优势产业,调整和改造传统专业,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五)在发挥学校优势和特色,推进境外生教育教学改革,为境外生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的成果;

(六)在探索和完善国际化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创新的成果;

(七)在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八)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微观教学领域取得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申请条件

(一)成果原则上应是近年来国家、省或学校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直接成果。已获得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首创,处于领先水平并有重要影响力;反映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能针对目前高校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评审程序

2020年高等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采用个人(或集体)申请、单位推荐申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组成教学成果评审小组对所申报的成果进行评议,写出推荐意见。然后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并予以公示。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可优先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学成果奖应提交的材料

1.《华侨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1份);

2.《华侨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纸质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

3.支撑材料(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一式1份)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重要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2)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3)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制成CD-R光盘(650M/720M)提交);

4)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学校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泉州:杨思椿科学馆302室;厦门:行政研发大楼A603室),电子材料(压缩命名为:学院或单位名称+成果名称)发送至:jzk@hqu.edu.cn。联系电话:0592-6161161,0595-22693618。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2.华侨大学2020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