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8年6月3日
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8〕2号)的要求,为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实训实践、文化引领等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意识和能力,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个性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通过自主学习、科学研究、设计创作、技能提升、互联网+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认定后获得的学分。根据本办法的认定范围与标准,可等值替代在修或者未修的通识教育课中创新创业模块学分,或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或学院指定的专业实践学分、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融合的学分。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与标准
1.科研创新成果类:主要包括著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参加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批准立项、结题等。此类成果每取得1项,经认定可获得1-6学分。
2.职业技能考证类: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或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认定考试或国际上通行的职业资格认定考试,取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此类成果每取得1项,经认定可获得1-6学分。
3.竞赛获奖类:在国家部委组织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认定的竞赛,以及国家各部所属的司局、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厅局等单位举办的未列入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认定的竞赛等各项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此类成果每取得1项,经认定可获得2-20学分。
4.创业实践成果类:主要包括校内创业实践、校外创业实践、网上创业实践等。此类成果每取得1项,经认定可获得1-6学分。
5.创新创业研学类:主要包括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境外创新创业主题的研学营或专题实训活动,原则上应涉及创新创业的理论讲授、创新创业考察、创新体验或沙盘模拟、创新创业研讨等内容,根据活动内容、时间、成效等情况综合评定,经认定可获得1-2学分。
6.其他类:主要包括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根据学生团队实践成效、社会影响力及获奖情况综合评定,经认定可获得1-2学分。
第三条学分认定程序与组织管理
1.学生在每年的4月份统一申报转换一次,网上填写学分替换申请表,根据分值选择相应替换课程,打印申请表交学院初审并签署意见,经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提交教务处复核确认。学生也可积累一定分值后再申请替换。同一项目不同等级以最高分计。
2.课程替换后成绩为:合格。不计入绩点,每生最多可替代10学分。
3.学生团队获奖的,积分由指导教师及团队成员自行分配。
第四条本办法从2018级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和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认定依据
类别
| 项目类
| 等级或内容
| 分值
| 认定依据
|
科研创新成果类
| 著作
| 学术著作及译著的认定,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界定
| 2-6
| 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论著,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和部分文章正文。
|
论文
| 按学校1类、2类、3类为划分等级
| 1-4
| 正式发表的论文。
|
知识产权
| 发明专利授权
| 6
| 各类授权证书、通知书(排第一)。
|
实用新型授权
| 4
|
外观设计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3
|
纵向课题
| 主持或参与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1-3
| 提供立项、结题证明,根据申报材料确定。
|
职业技能考证类
| 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定机构或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认定考试或国际上通行的职业资格认定考试所获得的各类证书
| 1-6
| |
各类技能证书
|
竞赛获奖类
| 国家部委组织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
| 一等奖
| 20
| 仅包括“互联网+”“挑战杯”两项大型综合类赛事。
获奖文件及证书。
|
二等奖
| 15
|
三等奖
| 10
|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竞赛
(含大学生英语竞赛)
| 一等奖
| 10
| 获奖文件及证书
|
二等奖
| 6
|
三等奖
| 4
|
国家各部所属的司局、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厅局等单位举办的未列入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认定的竞赛
| 一等奖
| 4
| 获奖文件及证书。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创业实践成果类
| 校内、外创业实践、网上创业实践
| 创业的业绩成果
| 1-6
| 根据创业的业绩、产值和知名度情况及参加创新创业实践赛事进行认定;
学生参与教师专业工作室相关工作并取得服务收入,根据业绩认定。
|
创新创业研学类
| 学校组织的境外创新创业主题的研学营或专题实训活动
| 实训活动:理论讲授、创新创业考察、创新体验或沙盘模拟、创新创业研讨等内容
| 1-2
| 根据活动内容、时间、成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
其他类
| 社会
实践类
| 实践成效、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及获奖等级
| 1-2
| 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根据学生团队实践成效、社会影响力及获奖情况综合评定。
|
其他
| 其他活动或项目的实践成效、社会影响力及获奖等级
| 1-2
| 参照社会实践类的积累与转换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