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研讨申报,按照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学校工程教育实际,聚焦人才培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选题并开展研究,注重项目质量,体现改革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
二、申报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按要求认真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三、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遴选1~3项,择优向教育部推荐。被教育部公布立项的,学校将提供部分经费支持。
四、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推荐表、汇总表(各1份)和电子版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02室,厦门校区行政楼A603)。
联系电话:0592-6161161,0595-22693618,邮箱:jzk@hqu.edu.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