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文件
华大教〔2017〕13号
关于授予2017届春季13位普通全日制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华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2017届春季陈伊万等13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附件:华侨大学2017届春季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第一批,共13人)
华 侨 大 学
2017年1月3日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印发
华侨大学2017届春季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第一批,共13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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