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韦佳等57位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根据《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华大教〔2017〕140号)第九章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韦佳等57位学生的退学申请。
附件:华侨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请退学学生名单
华 侨 大 学
2019年1月11日
附件【华侨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请退学学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