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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韦佳等57位学生退学申请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韦佳等57位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申请。根据《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华大教〔2017〕140号)第九章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韦佳等57位学生的退学申请。

附件:华侨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申请退学学生名单

华 侨 大 学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