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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近期,学校两校区均出现阳性感染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为尽力降低校园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近期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前进校工作人员安排

中层及以上干部正常进校上班。

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留校学生人数、期末工作需要,采用坐班人员轮班进校上班,留校学生较多的单位进校上班人员原则上不少于70%;留校学生较少的单位进校上班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0%。确因教学科研需入校工作的专任教师,按要求申请入校。

承担疫情防控、学生保障、校园保障服务的机关、直属单位保持正常上班;其他单位可视实际需要安排教职工轮班进校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0%。

所有轮空人员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预备队或核酸检测志愿服务队,随时做好入校工作准备。

其余教职工非必要不入校。

请各单位每周一10:00前将本周进校工作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未在进校名单上的暂不进校。

进校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家校两点一线”,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尽力降低感染风险。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进校工作防控要求

教职工及同住人近期身体健康无异常,近期旅居史、接触史、核酸检测等符合进校条件。以下人员暂缓入校:

(一)近5天本人及共同居住人有从省外返回的;

(二)近3天本人及共同居住人有从省内返回的;

(三)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为阳性、疑似阳性、密接、参照密接管理或可能与阳性人员有密切接触的;

(四)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

(五)本人及共同居住人核酸检测出现混管阳性、核酸检测较长时间显示“已采未出结果”、健康码异常等情况的;

(六)本人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

(七)其他异常情况可能造成校园疫情传播风险的。

三、继续执行人员流动申请审批制度和信息日报告制度

(一)教职工外出、返回泉州厦门,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返回申请表》,并提前3天报单位审批。外地返校的教职工须完成相应健康监测要求后,居住在校外的人员方可进入校园,居住在校内的方可进入教学、办公场所及食堂等校园公共区域。

(二)各单位出现阳性感染者,应立即逐级报告相关信息,立即开展流调排查,立即落实重点人群医学治疗、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尽力降低校园疫情传播风险。

(三)各单位继续实施“单位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充分认识新阶段校园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切实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保持足够的专班力量,加强宣传引导、纪律要求和人文关怀,督促教职工遵守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执行防控纪律

各单位要引导全体教职工带领和要求同住人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做好每日健康报告,持之以恒、科学防疫,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及同住人,须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收集核验。

对于违反防控相关要求导致疫情在校园传播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五、其他

(一)如遇上级防控政策调整,按属地及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二)产业、后勤(含物业等)、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参照执行,具体由资产经营公司、后勤处、离退休处负责。

(三)各单位在近期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及时与人事处沟通。人事处联系人:魏利斌,联系电话:0595-22693609。


附件:各单位进校工作人员情况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