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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属地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就我校教职工(含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下同)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秋季开学工作安排

原定于8月19-21日老生返校时间推迟一周,调整至8月26-28日。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变,8月22日老生正式上课,采用线上教学模式;9月3日新生报到注册。8月19日(星期五)起,符合以下入校条件和入校上班范围的教职工入校正常上班,其他教职工以线上方式开展相应工作。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教职工(含共同居住人)入校前至少10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安排教职工入校上班。

(一)人员入校条件

1.入校前10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或“有社会面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无密切接触史、无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教职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方可入校。下列情况人员暂不入校:

入校前10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含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或“有社会面感染者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有密切接触史、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入校前10日内有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等情况、和当前居住在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的教职工,暂不入校。

2.入校教职工应保持“家校两点一线”,自觉遵守学校防控规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等。

(二)入校上班人员范围

泉州校区:符合入校条件的教职工,正常入校工作。

厦门校区:各单位以确保疫情防控、学生服务保障为目标,安排符合入校条件的管理服务人员入校工作。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出入校园。入校人员通过“今日校园-教职工入校申请”办理长期入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提交人事处审核备案。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其他未安排入校上班的人员居家办公,确因工作需要入校的,需于入校前一天通过“今日校园-教职工入校申请”办理单日入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于发起申请当日上午12:00前提交人事处审核备案,每次审批仅次日一天有效。

(三)开学前后核酸检测安排

全体教职工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到校第1、3天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要求全覆盖、不漏一人,其中,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还需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应频次核酸检测。

所有人员需严格按照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按时完成检测,未完成学校安排检测人员,请于24小时内自行到校外核酸检测点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所在单位备案。校内核酸检测点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勤要求

教职工应根据属地防控政策,尽快提前返回泉厦做好开学准备(各单位另有要求的按各单位要求时间返回)。因私未提前返回泉厦备岗,造成工作日不能到岗上班的,原则上按事假等情况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办理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暂不能返回泉州厦门的,须向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单位批准。

二、从严执行人员流动审批

全体教职工要审慎评估出行风险,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出境,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及有社会面感染者报告但未划定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

教职工外出、返回泉州厦门,须填写《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返回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将人员流动情况报人事处人事科审核备案。处级干部外出和教职工因公外出按学校请假有关规程审批后,再按本通知向人事处报备。

、切实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已有社会面感染者报告但尚未划定高中低风险区的县(市、区、旗)的变动情况以及教职工的流动情况,进行精准排查,报告相关旅居史、接触史人员信息;指定专人每日监测重点人员健康状况、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情况,并通过“单位每日报告”向人事处报备,同时遵守属地防控要求。

(一)境外人员返回

教职工自境外返回必须按属地政策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入境后需在政府指定地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接受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后,需在校外继续居家健康监测,并接受核酸检测,无异常,符合入校条件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国内中高风险区人员流动和疫情密切接触者

处于国内中高风险区的教职工流动须严格遵守属地要求,暂不进入校园。

教职工10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疫情接触史返回泉厦,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和所在社区,严格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符合入校条件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或已有社会面感染者报告但尚未划定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低风险区人员流动

教职工10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返回泉厦,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和所在社区,抵泉厦前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抵达后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政策,“三天两检”均为阴性,符合入校条件后,居住在校外的方可进入校园,居住在校内的方可进入教学、办公场所及食堂等校园公共区域。

(四)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或已有社会面感染者报告但尚未划定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流动返回厦门

教职工10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返回厦门,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和所在社区,抵厦前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抵达后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政策,“三天两检”均为阴性,符合入校条件后,居住在校外的方可进入校园。

(五)省外其他地区人员流动

教职工从省外其他地区返回泉厦,10天内需进入校园者,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校,返回泉厦后需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省内其他地区人员流动

教职工从省内其他地区返回泉厦,10天内需进入校园者,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校。

四、严格执行防控纪律

全体教职工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中的个人责任,带领同住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继续坚持“每日健康报告”;关注疫情变化,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聚集;主动如实向学校和居住地社区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配合防控部门、学校的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办法》《华侨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处理。

各单位要保持专人专班、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畅通、工作到位;继续实施“单位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教职工及同住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要求,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督促教职工遵守防控规定,做好人文关怀;督促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教职工“应种尽种”,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五、如遇属地及教育主管部门防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六、产业、后勤(含物业等)、离退休人员及其同住人员参照执行,具体由资产经营公司、后勤处、离退休处负责。

人事处联系人:魏利斌,联系电话:0595-22693609。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8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