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属地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就我校厦门校区教职工入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进校要求
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必须符合属地和学校防控政策。本人及同住人员近14日无健康异常、无中高风险地区(含有病例的设区市)旅居史、无疫情接触史、健康码绿码,完成属地和学校要求的核酸检测频次且结果为阴性等。
如遇上级防控政策调整,按属地及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二、入校工作人员范围
符合入校条件的专任教师和实验员,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通过“教职工入校审批系统”如实填报本人及同住人员近14日健康状况、疫情接触史、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人事处备案;自4月11日起入校正常上班。
各单位按照“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教职工及同住人员的健康状况、涉疫区域和人员接触史、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可靠。
三、工作要求
厦门校区全体教职工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教师率先垂范作用,带领同住人员模范执行防控规定(详见附件)。
各单位要对教职工及同住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要求,做好人文关怀,督促教职工遵守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全校各单位和教职工要切实履行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或工作不力等造成后果的,政府和学校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四、后勤(含物业等)、产业、离退休人员参照执行,具体由资产经营公司、后勤处、离退休处负责。
人事处联系人:胡晓航;联系电话:6161057。
附件:厦门校区全体教职员工及同住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