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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炜等15人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选拔优秀项目制工作岗位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合同的通知》(人事〔2021〕68号)和《华侨大学2021年选拔优秀项目制工作岗位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合同工作通告》(人事〔2021〕101号)等文件精神,经考核、选拔,公示无异议,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8月1日起,与下列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合同(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教学科研岗位(2人)

李炜(体育学院)

宋文雯(美术学院)

二、非教学科研岗位(13人)

(一)实验岗(6人)

卢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朱亚玲(医学院)

朱舒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江茗(建筑学院)

杨志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吴雅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其他专技岗(4人)

方华芬(财务处)

李琳(图书馆)

汪伟平(财务处)

陈艺贞(校医院)

(三)管理岗(3人)

张璐(经济与金融学院)

陈小宁(经济与金融学院)

黄超凡(医学院)

特此通知。




   

2021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