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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5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关于申报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6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全省拟遴选50名左右“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我校可推荐3名,各学院、研究院限报1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经过培养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

2.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国籍不限,全职在闽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3.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见附件1),已认定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与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和支持计划不重复入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

2.《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

3.证明材料(一式1份,需加装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目录页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后盖章,其它要求见《申报书》填表说明。)

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8日(周四)前交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qurc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钱三平。

联系电话:0592-6161058,0595-22693610。


附件:1.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的人才范围

2.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3.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



人 事 处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