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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一届福建省“友谊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关于推荐第十一届福建省“友谊奖”候选人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第十一届福建省“友谊奖”候选人的通知》(闽科专﹝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来闽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以及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国外友好人士均可参评。

(二)对华友好,且认真履行合同,工作成绩突出,为聘用单位、部门甚至地区获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其在闽工作年限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但有特殊贡献的除外。

(三)已获福建省“友谊奖”的人士不再参评。

(四)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五)向致力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国外友好人士倾斜。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福建省“友谊奖”申请表》(附件1,一式5份)。所报材料应事迹突出、翔实可靠、数字准确、字数1500字以内。对已申报过福建省“友谊奖”但未获奖的人士,如今年再次申报,请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

(二)《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请各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排序。

(三)附件材料(一式3份),包括候选人护照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18日(周一)前报送人事处人才办(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电子版发送至hqurcb@126.com。

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联系电话:0592-6161058。


附件:1.福建省“友谊奖”申请表

     2.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