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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华侨大学2018-2020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作者: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关于评选华侨大学2018-2020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教工〔20201

学校各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学校决定评选2018-2020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教学科研先进单位4个。

2.管理服务先进单位2个。

(二)先进个人

1.优秀教师30:师德模范7名、研究生导师标兵3名、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0名、优秀思政教师10名(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1名,专职辅导员4名,班主任5名)。

2.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条件及范围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同等条件下,向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迎险而上,敢于奉献,做出突出贡献者倾斜。

(三)申报的先进个人,须全职在学校工作满两年(2018831日以前来校报到的),每学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没有出现未完成上个聘期的岗位聘期任务的情形。每人仅限参评1个项目。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同等条件下向优秀中青年教师倾斜。

(四)除获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荣誉外,其它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五)其他条件及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三、奖励办法

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按《华侨大学教职工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奖励暂行办法》(华大人〔201452号)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安排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办法,研究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候选人的申报表、民主测评材料及其它佐证材料签字盖章,于2020713日(周一)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2),申报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jsgzb@hqu.edu.cn。联系人:洪志坚、王轲,电话:0592-6161099,0595-22692370

五、其他事宜

(一)如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后,查实在评定期限内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并追回奖金。

(二)受疫情影响,各单位可选择采用线上等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打印投票结果报告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民主测评材料报送。

 

附件:1.华侨大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2.华侨大学师德模范、研究生导师标兵评选办法

3.华侨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

4.华侨大学优秀思政教师评选办法

5.华侨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6.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 事 处

                                       2020622


附件1

华侨大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 评选范围

教学科研先进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学院和研究院。

管理服务先进单位:校部机关、直属单位、后勤实体等。

二、评选条件

()教学科研先进单位

2018-2020学年度教学科研单位业绩考核排名前列,无负面指标,突出业绩显著。

(二)管理服务先进单位

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教职工有良好的道德风貌,纪律严明,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

2.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规范、科学、公开;熟练掌握岗位工作要求和流程,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3.2学年度及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质量高;勇于创新,根据学校建设目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主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4.良好服务师生员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无推诿拒绝、拖拉敷衍现象;做好承诺践诺工作,服务态度热情主动,师生满意度高。在近两年年度考评中成绩突出。

5.无安全事故、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等情况;在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中,出勤率高,未因违反劳动纪律被通报;无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

三、评选程序

(一)教学科研先进单位:由教学科研单位业绩考核工作小组按评选条件研究提名,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教学科研先进单位名单。

(二)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自主申报,学校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本单位情况,评议小组成员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单位综合表现进行评议,择优推选初步入选单位。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2

华侨大学师德模范、研究生导师标兵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研究生导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模范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品质,尊重同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每学年均承担本科生课程,学生和专家评教值居于本单位前列。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承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师生和家长的赞许。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研究生导师标兵

1.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政策。

2.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华侨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华大研〔201854号)相关规定。

3.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将教书育人贯穿于教学过程中,主讲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近三年作为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满足以下条件的二条:

1)学位论文入选省级(含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2)具有高水平成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研究生第一作者,化学材料学科发表在SCI一区及以上,其他理工科发表在SCI三区及以上;建筑学及文科发表在中文期刊2A及以上),或教材(除导师外,研究生排名第一),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除导师外,研究生排名第一)。

3)专业竞赛成绩突出。研究生以第一完成人(或团队成员排名第一)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举办 )国家级二等奖(或相当于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国家级奖励。

5.近三年,在学校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因存在“不合格”评阅意见被通报;或因“导师或指导的研究生”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或学校规定的行为,被学校和有关部门依规处理;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规定;凡具有上述行为导师不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提名候选人。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质量”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提名本单位候选人。

2.民主测评。分学生(研究生)和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参与学生测评的人数应不低于任教学生(研究生)数的80%,参与教职工测评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的60%

3.确定候选人。根据候选人民主测评结果和综合表现,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不超过1名候选人(每个单位只能选以上的其中一类进行推荐),候选人在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须达到参评人数的80%及以上。形成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文字材料,填写提交申报表。

4.学校评选。学校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本单位候选人事迹,评议小组成员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测评情况及候选人综合表现,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择优推选确定初步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附件3

华侨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关注学生的成长、成才,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给予热心的指导和帮助,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受学生拥护和爱戴。

3.坚持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每学年均有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教学理念先进,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不仅关注对知识的传授,更加讲求传授知识的艺术性,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教学质量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4.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勇于探索创新,用自己的丰富学识吸引学生,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

三、评选程序

由学生处指导学生组织推选。

1.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学生推荐“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 教师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1名候选人;教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选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校级学生组织可自主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将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上交校学生会,填写提交申报表。

2.校学生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候选人,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最后确定“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

3.校学生会组织全校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并在校园网主页及学校宣传栏等处以多种形式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

4.按得票数量从高至低确定10名初步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5.评选具体安排以学生处通知为准。


附件4

华侨大学优秀思政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担任班主任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认真履行立德树人崇高使命,坚持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 、全方位育人要求融入“侨校+名校”发展事业。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坚守教学一线。坚持“以本为本”,系统讲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年以上,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秀。

4.育人成效突出。思政课程建设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和针对性,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教书育人工作得到公认好评。

5.学术造诣较高。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研究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研究,将研究成果作为重要教学资源,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并产生积极影响。

(二)专职辅导员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绩。

4.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5.2学年一直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至少有1学年在全校辅导员年度考核排在本单位的前50%

(三)班主任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以身作则,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深受学生信赖和爱戴。

2. 热爱班主任工作,切实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并把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及生活动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在学生突发事件中工作到位、处置妥当,事迹突出。

3.所带班级团结向上,注重学风、班风和文明寝室建设,学风优良,班集体和个人均有良好表现,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4.从事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近2年内曾获评学校优秀班主任称号。

三、评选程序

1.提名候选人。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质量”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提名本单位候选人。

2.民主测评。学生和教职工对提名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参与学生测评的人数应不低于任教学生数的80%,参与教职工测评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的60%

3.确定候选人。根据候选人民主测评结果和综合表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不超过1名候选人。候选人在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须达到参评人数的80%及以上。形成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文字材料,填写提交申报表。

4.学校评选。学校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本单位候选人事迹,评议小组成员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测评情况及候选人综合表现,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择优推选确定初步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附件5

华侨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后勤服务等非教学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为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服务的理念和意识,尊重教师,热心为广大师生服务,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2.在管理、服务岗位上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优。

3.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善于研究和把握规律工作,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与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4.模范遵守劳动纪律,未出现违反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评选程序

1.提名候选人。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质量”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研究院)党政联席会或处(部)务会讨论,提名本单位候选人。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范围为本单位教职工和服务对象(不少于20名)。

3.确定候选人。根据候选人民主测评结果和综合表现,经党政联席会或处(部)务会讨论,确定不超过1名候选人,候选人在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须达到参评人数的80%及以上。形成500字左右主要事迹文字材料,填写提交申报表。

4.学校评选。学校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本单位候选人事迹,评议小组成员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测评情况及候选人综合表现,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择优推选确定初步人选。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