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管理人员晋升八级职员
组织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七、八级职员晋升暂行办法》(华大委〔2020〕40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现从竞争选拔八级职员专职辅导员系列中递补余宗钟(化工学院)、周家璇(材料学院)(同分并列,竞争选拔不超过1人)2人进行组织考核工作。
请上述人选所在单位按《关于2020年管理人员晋升七、八级职员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20〕70号)的要求进行考核,并于2020年7月26日11:00前,将附件1、2,考核意见、参与测评人员名单、考核对象近三年个人总结、个别谈话记录等材料报送人事处(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9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室),其中考核意见、考核对象近三年个人总结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rsk@hqu.edu.cn。
联系人:陈永煌、柯培琳;
联系电话:0595-22691943、22693889。
附件:
1.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2.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统计表
人 事 处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