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拟向有关部门推荐部分人才项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要求
(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师风良好。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曾担任过国家或省级人才项目评审专家。
二、推荐办法
请各单位对照推荐要求,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国家级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于10月28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报送人才办邮箱hqurcb@126.com,纸质版经单位盖章后报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李克砌纪念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室。
人事处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0592-6161058;钱三平,0595-22693610。
附件:国家级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人 事 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