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境外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境外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境外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具体而言,指服务《“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的“核高基”、集成电路装备、宽带移动通信等重大专项,以及面向2030科技创新发展的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深海空间站、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重大专项任务的境外专家和团队。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境外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境外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境外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境外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境外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境外专家和青年人才。
(二)鼓励境外专家长期来校开展深度合作。
(三)港澳台人员到我校工作的,可参照申请该计划。
三、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评选,注重高端外专的学术能力及科研水平,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重大项目,请各单位对照项目要求,梳理单位所聘请的长期、短期境外专家,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指定专人收集专家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登陆“外事工作服务系统”(学校内网访问http://10.30.11.48/),于3月1日(周五)前为境外专家填报,并下载《高端境外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打印最后的签字盖章页,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后,于系统提交电子扫描件(学院意见参照附件4,推荐意见应与系统填写内容保持一致),填写《高端境外专家引进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
系统需上传的佐证材料基本包括:
(一)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二)专家护照扫描件;
(三)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四)专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专家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六)专家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七)项目相关附件;
(八)学院意见及签字盖章扫描件等。
四、2018年已入选者申报须知
2018年已经列入高端境外专家项目(文教类)、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境外人才引进计划资助范围,2019年继续来校工作的专家,需在系统中重新申报,截止时间同上。具体申报方式与往年不同,不再通过点击“总结及申请”进行总结的报送和新项目的申报,而需要单独提交总结,单独点击“创建新项目”进行申报。
2018年已获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境外人才引进计划、高端境外专家项目(文教类)的专家,请于3月1日(周五)前在系统中提交总结,并上传机票、护照(含进出境记录页面)、协议等扫描件,提交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国家科技部批复的依据。由于系统调整,已在旧系统上传执行报告的老师请在新系统重新填报,同时将总结报告发送至人才办邮箱。
五、联系办法
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室,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钱三平;电话:0592-6161058,0595-22693610。邮箱:hqurcb@126.com。语言类外籍专家引进计划联系人:陈怡;电话:0595-22693625;邮箱:hquwsc@sina.com;联系地址: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05室。
附件:1.高端境外专家引进计划申报汇总表
2.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境外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3.聘任意向书
4.申报表签字盖章页
5.境外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人 事 处
科 技 处
国 际 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