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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闽江学者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1    作者:人事处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闽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分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两类。

闽江学者岗位按一级学科设置,所在学科应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或急需紧缺领域,一般应为高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优先在我省“高峰”、“高原”学科设岗,也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在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学科设岗。闽江学者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或者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且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还应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不接受我省在职教师申报,但到校工作未满1年的除外。

3.特聘教授申请人年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学术造诣:应聘者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国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我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应保证每年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6.特别优秀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职务、年龄等要求。

二、申报材料

1.《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本表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

2.佐证材料1份,需加装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时如暂时无法提供特定材料,请用白纸代替并简单写明所缺材料名称及事由,装订时(包括封面、底面)统一用“白色皮纹纸”,封面见附件6。复印件材料需所在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于目录页写明“材料已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装订时请严格按如下顺序: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涉及年薪保密的,请不要显示金额;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其中中文期刊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第一页+图书馆检索证明,外文期刊提供第一页+图书馆检索证明;著作请提供前后页+目录+个人介绍页+版权页);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如为外文的,请在旁边空白处用中文进行内容说明,并个人签名

3.《闽江学者申请人情况简表》(附件3)一式一份。

4.《闽江学者申请人评议表》(附件4),学院填写后粘贴至附件1或附件2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请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提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盖章,于64(周二)前交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或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电子版材料汇总后请发送至邮箱hqurcb@126.com,文件名为“**学院**人闽江学者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钱三平。

联系电话:0592-61610580595-22693610


附件:1.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

     2.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

3.闽江学者申请人情况简表

     4.闽江学者申请人评议表

5.闽江学者申请人佐证材料封面

6.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人 事 处

                               201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