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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推荐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3    作者: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8〕42号)等文件要求,全省评选表彰杰出人民教师30人,为进一步扩大推荐人选覆盖面和代表性,拟增补推荐台湾教师人选,我校可推荐1人。

一、增补推荐范围和条件

全职在闽,任教满三年及以上的台湾教师,拥护两岸和平发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在我省高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为学校充分认可。

二、推荐办法

各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

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推荐对象和所在单位填写以下材料:

1.《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附件1一式5份,其中一份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各类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附件1中师德师风情况需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党委印章。

2.《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份)。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委骑缝章),不超过3000字,内容应准确、生动、详实。

以上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和其他相关材料,于7月13日(周五)17:00前报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联系人:钱三平,电话22693610。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qurcb@126.com。

附件:1.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2.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