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教思〔2018〕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选题安排
2018年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人口学、宗教学、心理学等12个学科领域归口申报。
申报者结合各自学科领域和研究专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盖的领域范围,自定一个研究选题,提出研究思路、相关工作安排、预期成果等(相关填写要求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条件
省级遴选培养中青年理论人才12名,我校每个学科领域可推荐2人。申报条件如下: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研究,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2.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后出生);
4.已取得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至少具备以下3条:(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目录(不含扩展版)上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3)出版过2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入选2018年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且同时具备上述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三、工作任务
1.围绕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领域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在重要报刊或网络等新媒体发表有影响力、说服力的文章,编写出版高水平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在2年培养周期内,每年应在CSSCI期刊目录(不含扩展版)上发表1篇以上与自定研究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
2.支持期限内每年应围绕研究选题,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开展一次学术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推广转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
3.参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宣讲活动,每年到有关高校开展理论宣讲、工作研讨、经验推广不少于3次(场)。
4.坚持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凝聚培养和锻炼打造一支优秀的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创新的工作团队。
四、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综合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后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2.已入选过省级及以下人才项目超过2项的,或获得的人才项目资助力度大于本项目的人员,不再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附件1,一式8份);
2.申请书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以及开展相关工作的图文资料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3.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学院党委公章;
4.学院党委出具的申报人《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需院长和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请各单位于7月9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人才办(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801,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人才办邮箱:hqurc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厦门校区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0592-6161058;
泉州校区联系人:钱三平,0595-22693610。
附件:1.申请书
2.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