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厦门地区高校优秀思政工作者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厦门地区高校在岗思想政治教师和辅导员(含专兼职辅导员),从事一线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政治立场坚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育人和维护学校稳定方面成绩突出。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卓有成效。
(四)深入班级,关心学生,善于把解放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所带的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好学,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在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中发挥带头作用。
(五)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有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和反映本人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总结。
(六)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近两年内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扬。原则上应以曾获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荣誉人员中产生。
二、名额分配
我校推荐评选名额为1人。
三、推荐办法
1.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填写《2018年厦门地区高校"优秀思政工作奖”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奖证书复印件、近两年撰写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论文和工作总结各1篇。所有材料均须一式7份,用A4纸复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k@hqu.edu.cn。
2.请于6月26日(周二)12:00前报人事处人事科(泉州校区李克砌楼3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联系人:陈永煌、庄鸿洋;联系电话:0595-22693889。
附件:2018年厦门地区高校"优秀思政工作奖”申报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