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部分高级职称人员因私
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人事〔2018〕77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办高校处级干部、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意见(试行)》(闽委教组〔2017〕19号)、《华侨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补充规定》(华大人〔2018〕17号)、《关于收集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通知》(人事〔2018〕4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对相关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统一保管工作。目前大部分高级职称人员已按规定缴交了因私出国(境)证件。但个别单位仍存在收缴不齐全的情况。现将各单位应催缴但未按规定缴交的人员及证件情况反馈给各单位(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发给各单位OA秘书),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每位未交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和其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收交工作,并于7月6日(周五)前将应收证件和《华侨大学因私证照收交清单》交至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仍未缴交证件的,将影响个人出境业务的办理,相关后果与责任由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人:陈永煌、李萌、庄鸿洋;联系电话:0595-22693889/0592-616105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