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福建省
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
“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8〕31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医学类、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闽江学者计划、新世纪计划、杰青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得申报本计划。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名额如下:
(一)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理工科4名,文科4名。
(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理工科5名,文科4名。
各学院(研究院)限推荐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各1名。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综合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和学术委员会审议,并公示后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二)请各单位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申报人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后,不再申报市厅级及以下政府人才项目和资助力度小于已入选项目的省级人才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或《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1或2),一式10份,其中4份与佐证材料合并装订,封面统一用申请书封面;
2.《申请人主要科研业绩情况表》(附件3)一式1份;
3.《2018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人及各单位认真阅读《关于2018年申报材料准备的说明》(附件5),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申报。
2.各单位于6月20日(周三)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送交人事处人才办(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816,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同时将附件1-4电子版按附件5的要求发至人才办邮箱:hqurcb@126.com,逾期不候。
厦门校区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0592-6161058;
泉州校区联系人:钱三平,0595-22693610。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院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3.申请人主要科研业绩情况表
4.2018年度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
5.关于2018年申报材料准备的说明
人事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