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7〕123号
关于申报2018年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7〕176号),现将人事处负责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外国人才引进计划;
(二)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
(三)“海外名师”项目。
项目详细说明请查阅《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8版)》(附件2)。
二、申报国籍要求
外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
三、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对照项目要求,梳理单位所聘请的长期、短期境外专家;指定专人收集专家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登陆“外事工作服务系统”(学校内网访问http://10.30.11.48/),于11月2日(周四)前为境外专家填报,并填写《外国文教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1)。
系统需上传的佐证材料如下:
(一)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二)护照扫描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六)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四、2017年已入选者申报须知
2017年已经列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资助范围,2018年继续来校工作的专家,需在系统中重新申报。
系统填报的“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项目前期进展和成果,并注明2018年来华工作的时间。
2017年已获批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的专家,请于11月2日(周四)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并上传机票、护照(含进出境记录页面)、协议等扫描件,提交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国家外专局批复的依据。由于国家外专局系统调整,已在旧系统上传执行报告的老师请在新系统重新填报,同时将执行报告发送至hqurcb@126.com。
五、联系办法
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联系人:钱三平、高瑞峰;电话:0595-22693610,0592-6161058。邮箱:hqurcb@126.com。
附件:1.外国文教专家申报汇总表
2.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
3.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4.聘任意向书
人 事 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