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科员职务确认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新聘人员科员确认暂行规定》(华大人〔2014〕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下半年科员职务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新聘在管理岗位或辅导员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能履行岗位职责。
2.硕士研究生毕业经3个月以上考察,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
3.新调入人员科员确认参照硕士研究生执行。
三、确认程序
1.符合科员职务确认条件的人员,填写《干部任职审批表》(请双面打印成1页)。
2.单位研究确定后,于10月25日前将审批表报送人事处人事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
联系人:陈永煌、李萌;联系电话:0595-22691943、0592-6161057。
附件:干部任职审批表
人 事 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