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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2017〕55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团省委、省委人才办《关于开展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17〕17号)、《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遴选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7〕1号),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范围

1.福建省此次遴选高层次创业创新台湾人才25名以内。

2.重点遴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等领域紧缺急需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申报时在福建省内工作。

3.拟继续在福建省内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的(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等确定)。

4.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政治上无台独倾向。

(二)应已入选福建省下列人才计划(项目)之一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

2.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3.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4.互联网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5.台湾青年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6.福建省高校台湾教师引进计划。

7.福建省特聘台湾专才。

8.省教育厅实施的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

9.省卫计委实施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四项目”。

10.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经省人社厅认定的引进人才。

1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表》。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入选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证明。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形成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材料需所在单位审核逐个盖章。

(二)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盖章后,于5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办(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16室),电子版发送至hqurcb@126.com。联系人:钱三平、胡晓航;联系电话:0595-22693610,0592-6161058。

附件:1.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表

2.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人员情况表

人 事 处

2017年5月10日